通知公告
2025年10月29日,研究生处组织对镇海园区宿舍进行了卫生安全全面检查,并在10月30日、11月7日对慈溪园区和前湾园区研究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宿舍卫生状况、安全用电和违规电器使用情况,并结合物业对宿舍安全巡查的情况,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
一、检查结果
检查镇海园区材料学院623间宿舍,其中结果为优秀96间,良好246间,合格262间,不合格17间,违规违纪2间。
检查镇海区留学生宿舍10间,其中结果优秀5间,良好2间,合格3间。
检查慈溪园区79间宿舍,其中结果为优秀2间,良好18间,合格51间,不合格8间。
检查前湾园区175间宿舍,其中结果为优秀14间,良好109间,合格46间,不合格4间,违规违纪2间。
二、情况通报
1、以下26间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
材料学院宿舍:西214、东212、东304、北528、北526、中410、东504、北624、中416、东512、中310、南522、南521、北335、南501、北343。
慈溪园区宿舍:119,121,123,131,207,223,302,327 。
前湾园区宿舍:N315、N320 。
对以上26间宿舍予以批评教育,须提交书面检讨(导师签字),限11月14日前整改完毕,研究生处将进行复查。
2、以下4间宿舍有违纪行为:
宿舍内有违规电器:
镇海园区:东404赵浩宇、北443段浩
前湾园区: N302王正德、N514姚志伟
以上行为违反了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对园区安全稳定造成影响。根据《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科材字〔2021〕57号)、《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发放细则》(科材字〔2020〕7号)相关规定的要求,决定对以上同学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对以上研究生予以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研究生基础奖学金(课题生扣除同等金额),同时取消2025-2026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希望全体研究生引以为戒,加强自律,自觉遵守研究生公寓的相关管理规定,共同保障园区安全稳定。
三、特别提醒:
1、学生宿舍是公共宿舍,每位入住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宿舍卫生及安全,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研究所的安全卫生检查。
2、对于存在的问题,请对照卫生检查标准及时整改。
3、 不使用“三无”电器,发现电器过烫或出现变形漏液立即停止使用,不过载使用插座,排插不要互连。
4、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设备:小太阳等各类取暖器、电煮锅、电火锅、“热得快”、微波炉、电饭煲等。寝室内禁止使用500W以上的其他电器(电脑、吹风机、烧水壶除外)。严禁将电器靠近枕头、被褥、衣物、蚊帐、纸张等易燃物。严禁将电动车或电池存放在宿舍楼内,不要使用改装过的电动车。
5、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包括蚊香、香薰、蜡烛等,不在宿舍存放易燃物品,宿舍内尽量避免堆叠过多纸箱,可适当购置收纳箱。
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洗衣机、冰箱,严禁在茶水间内私接电煮锅、电磁炉等炊具,一经发现,物业将代为收缴。
7、 公共冰箱内存放食物请贴上“姓名+保质期/存放期限”标签,长保质期的食品不宜久放于冰箱内,不允许存放生鸡蛋、生的肉类、速冻生食,物业将定期对冰箱进行清理消毒。
8、严禁使用功率转换器以及私拉电线。
9、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或堵塞烟雾报警器。
10、严禁随意更换或损坏宿舍家具。
11、 严禁在宿舍私养宠物。
12、 严禁私自带所外人员进入宿舍,不得出租出借床位。
13、严禁进入异性楼层或异性宿舍。
14、避免在休息时间使用公用电器(如吹风机、洗衣机等)、运动器材,以免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其他人正常休息。
研究生处后续将定期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及抽查,希望同学们遵守宿舍规范,注意宿舍卫生,保障宿舍安全,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