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2017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日期:2016-12-05

院属各科研部门:

      根据“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工研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章程(修订稿)”以及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春运火车票发售安排的公告”,为便于研究生提前预定返乡车票,现将全所研究生2017年春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休假对象:在所计划内研究生、合培生、留学生及课题研究生。

      2、放假时间:不得早于2017年1月16日(农历十二月十九),具体放假时间,根据各课题组实际情况由导师决定;研究生节后上班时间为2月9日。

      3、全体研究生应根据所在课题情况确定具体休假日期,并提前办妥书面请假手续。全体研究生休假须经导师和所在科研部门辅导员审批,并于2017年1月16日前把请假表交到各科研部门辅导员处,由辅导员汇总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部黄伟处。(在所里规定研究生放假区间也需要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4、请在离所前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并确保实验室、办公室、宿舍安全;休假期间不回家探亲者,请到研究生部登记;春节期间坚持工作者,请务必在“所内网-实验室加班申请”栏目做好备案工作。

      5、请各部门、导师充分重视学生假期安全教育,督促研究生安全自查,确保假期安全。研究生假期往返途中和假期请注意人身安全。

      6、为维护学籍管理制度的严肃性,请各位同学自觉遵守休假规定。研究生部将于2月9日上午在行北111会议室办理新学期学籍注册及报到手续,届时请全体在学研究生(包括定向生、非定向生、合培生、课题生;不包括在京集中教学的一年级新生)准时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7、在北京上课的2016级研究生休假事宜,按中科院大学统一规定办理。

      8、研究生离所前,务必仔细检查寝室的用水用电,锁好寝室门窗,并到公寓楼值班室登记,以便物业管理部门切断寝室电源和水源开关。

      9、合培生、课题生的休假事宜参照上述办法实施,个别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导师、所在科研部门以及研究生部书面请假并予以书面说明。

      以上事宜,特此通知。祝各位同学旅途顺利,新春愉快!

      附件:在所研究生请假表

 

研究生部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