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所属各部门:
现将2021年冬季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前期准备工作和答辩工作的大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相关负责人员 |
论文工作 |
9月30日前提交论文送审稿,送导师审核 |
9月30日前 |
研究生 |
10月8日前导师完成审核,将论文送审稿提交至国科大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培养系统 |
10月8日前 |
导师、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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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资格审核 |
填写《文章及专利情况表》,9月30日前交部门研究生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审核并确认学生科研成果是否达到宁波材料所研究生毕业成果要求,请辅导员在符合毕业成果要求的学生情况表(纸质版)首页签注:“符合毕业成果要求并签名”. |
9月30日前 |
辅导员 |
行南303研究生处提交(拷贝)以下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名单内不能按时提交以下材料的毕业生按延期处理(名单及申请表另见附件)。1.经导师审查过的学位论文盲审版(WORD电子版),需与教育平台sep系统上传的论文版本一致;2.辅导员审核签名扫描版的文章及专利情况表(PDF电子版);3.成果证明材料(PDF电子版);4.学位论文查重版(word电子版)5.导师签名的《论文送审专家推荐名单》扫描版(PDF电子版)。 |
10月9日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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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查重 |
研究生处进行论文格式审查和论文重复率检测 |
10月21日前 |
研究生处 |
论文评阅 |
论文正式送审(10月21日-11月10日论文送审) |
11月10日 |
研究生处 |
收集汇总评阅意见 |
11月10日前 |
研究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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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
组建答辩委员会(硕士至少3人、博士至少5人同等学历硕士5人,同等学历博士7人),准备答辩材料(包括实验记录本) |
11月12日前 |
辅导员、研究生处 |
组织论文答辩,整理所有答辩材料 |
11月16-27日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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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初审 |
审核答辩结果,对研究生学位进行初审 |
12月4日 |
所学位评定委员会 |
答辩通过后相关表格的填写及相关材料的提交 |
《学位信息系统》数据确认 |
12月1日前 |
研究生 |
《学位论文远程提交系统》最终版学位论文上传和确认 |
12月1日前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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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毕业材料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学位论文声明、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等 |
12月4日前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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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毕业材料提交: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等 |
12月4日前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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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研究生须提交工作学习、生活照片若干张 |
12月4日前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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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所手续 |
学位档案整理 |
1月15日前 |
研究生处 |
办理离所和派遣手续 |
1月15日前 |
研究生处 |
二、注意事项:
1、中国科学院大学已经试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如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撤销学生学位,暂停导师连续3年研究生(含博士和硕士)招生资格,所招生名额核减3%。请各位导师务必仔细审核学位论文,严把质量关。
2、请所有研究生务必9月30日前在培养业务平台上提交毕业论文(完整版)送审稿,并请导师在10月8日前审核通过,未通过者视为不申请本次毕业,放弃本次冬季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处以网上送审稿为准进行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其中全文重复率不能超过10%,各章重复率不能超过20%,否则不予以送审。
3、送审要求:2017年起全所论文实行盲审,博士论文须送审5名正高职称专家,硕士论文须送审3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如有两人及以上评审为不合格,终止答辩申请;如有一人评审不合格,再次送审2人,如有不合格,终止答辩申请。
4、答辩要求:博士生答辩委员会需由5名以上正高职称专家组成,硕士生答辩委员会需由3名以上副高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博士生和硕士生答辩安排需分开进行,其中博士生汇报及提问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硕士不少于40分钟。
5、为了便于落实各部门论文答辩工作,请各部门辅导员为各部门答辩工作联系人。
6、冬季毕业生论文答辩费用(含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答辩专家往返路费和住宿费)由各部门课题经费支付。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相关费用参见《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专家劳务费实施细则》。
7、有关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毕业材料清单等请见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处(内线:8082)。
8、在正式答辩之前,务请各部门答辩联系人组织研究生进行预答辩,检查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准备情况;请各位导师和研究生按要求认真准备,确保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如期进行。
9、请2021届1月(预)毕业生加入微信群2021届1月(预)毕业生,微信二维码见附件,并修改本群的昵称为本人姓名+导师+所属部门。
10、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科大学位系统封库时间、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和论文重复率检测、盲审周期、毕业生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所以请毕业生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感谢大家的配合。
11、确认学信网毕业照与学籍系统中毕业照一致。
三、其他事项
1、请同学们尽快在培养系统中检查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是否达到国科大学分要求,如暂未达到,可参加所内-宁波大学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选课。学分未达要求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暂行规定》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见附件二)。
2、 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国科大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管(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见附件二),所以请同学和导师们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为切实做好论文查重、盲审工作,请确保提交至研究生处的学位论文在格式上已达到国科大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详见附件一)。
4、成果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提供首页;已正式接收的论文应提供导师签字扫描版的接收函,并附全文;专利提供受理或授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有名次说明,导师签字扫描版)。
5、学位论文查重版:只保留论文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和正文部分,即删除:原创性声明及授权使用声明、参考文献、个人简介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WORD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学号-论文题目。
6、学位论文盲审版:在论文完整版本的基础上,删除致谢、个人简介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全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等所有可能反映出导师与作者信息,可保留期刊名称、专利类别、年度等信息,WORD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博士/硕士论文-姓名-学号-盲审。
联系人:温尔斯格
联系电话:0574-87606082
E-mail:wenersige@nimte.ac.cn
研究生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