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活动
关于组织员工、研究生春游活动通知
日期:2008-05-27
为丰富员工、研究生业余文化生活,计划在春季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所员工、研究生春游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以事业部和职能部门为单位,也可以部门之间联合组织。
二、活动阶段
4月1日-5月31日
三、活动地点
宁波市及宁波周边地区
四、注意事项
1、事业部活动天数原则上为1—2天。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占用1个工作日。职能部门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
2、活动费用300/元人。规定之内的活动费用,凭正式发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主管所领导批准,到所财务报销。
3、享受活动费用的人员范围,全体在所在岗员工,在所研究生,在所实习的研究生。
4、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春游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人力资源部本部门开展春游活动的计划,含活动名单、时间、地点、负责人等。联合组队开展春游活动的部门,则以联合组队的形式将计划告知人力资源部。
5、各部门负责人要妥善安排旅游线路和时间,反对到偏僻、危险地域活动,确保员工和学生的安全。
6、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阶段开展活动,均视为部门弃权。
上述安排,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0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