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概况
一、复试时间
2021年9月23日(周四),14:00-17:30。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①本次复试采用网络复试的形式分组进行。
②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及相关网络场所的秩序。
③考生需准备一部带摄像头的设备,考生应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
④考生应选择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的房间,独自参加远程复试。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或更改人像。
⑤复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考生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饰;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其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⑥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平台(下载地址为:https://meeting.tencent.com/),考生需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及时与考试工作人员联系。
2、复试内容
A、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考核。考生作ppt报告(请考生提前准备好ppt,时长6分钟左右),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科研项目经历等。评委根据报告内容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B、外语测试。评委针对内容进行英语提问,考生以英语进行回答。
3、身体健康检查
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请考生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公示后两周内通过寄送方式提交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100分满分。复试分项成绩的划分: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面试85%,外语测试15%。
三、招生专业与录取名额
录取专业 |
招收名额 |
材料与化工(专硕) |
计划招生人数 6人左右 |
四、录取原则
所有参加本次推免生面试的考生均须确认研究方向和导师的选报意愿,明确是否愿意报考(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五、申请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我所研究生处提交如下材料,:
(一)必须提交的材料
1. 《中国科学院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请双面打印,不要更改表格形式)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3年所修课程成绩单(5年制的提供前4年课程成绩单);
3. 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1寸正身免冠照片(以姓名命名);
5. 政审材料,须加盖公章(由所在学校(学院)出具,格式见附件2)。
自愿提交的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考生须提交(请上述材料电子版按照顺序整理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zhaosheng@nimte.ac.cn)。
注:电子版可以为扫描件或照片。
六、其他事宜
1、考生所在学校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考生本人已基本确定列为所在学校推荐免试人选;
2、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收到复试通知邮件后一天内以署名邮件方式正式告知是否来所复试。
3、考生被接收为推免生后,务必在9月30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拟录取操作,否则推荐免试资格不予保留;
4、考生需遵守诚信,一旦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列入就业计划,不再参加其他招生单位的入学考试。为此,我所将与拟录取考生及考生所在院系签署拟录取协议;
5、考生须保证报考信息翔实、准确,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免试资格;
6、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对本类考生不另行制定复试录取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主要面向社会需求培养应用型、技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但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正常参加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考试。学生毕业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在学待遇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相同。
7、我所将通过所网通知、短信平台和邮件系统及时向考生通报招考有关信息,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耽误复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招生咨询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
职能部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处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邮编:315201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7911122
传真:0574-87910728
E - mail:liyanhong@nimte.ac.cn
网址:http://www.nimte.ac.cn
附件2:政审表
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处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