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日期:2012-05-02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是由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浙江省首家中科院直属科研机构,是着眼于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业技术研究机构。
 
截至20129月,我所在读研究生278人(其中博士生80人,硕士生195人,留学生3人),课题研究生55人。2013年我所计划在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4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26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和掌握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具有熟练的专业实验技能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对学科研究有较浓厚的兴趣,具有独立从事科研、教学、管理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在应用研究或基础研究方面做出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数为准)

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1
1、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
2、磁性材料与应用技术
3、表界面化学与物理
4、燃料电池技术
5、新能源材料及相关技术
15
英语
固体物理或固体物理实验方法
材料学或物理化学
其中拟招收
硕博连读生10-15
材料加工工程
080503
1、海洋工程防护技术
2、装备关键部件表面强化
3、金属表面防护
2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70305
1、高分子合成与改性
2、高分子材料加工
3、功能与高性能高分子
4、特种纤维与复合材料
6
英语
高分子化学
高分子物理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1
1、复合材料制造及装备
2、智能数控驱动
3、智能传感处理及精密加工技术
3
英语
机械设计或理论力学或数值分析
电路或自动控制理论或先进制造技术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①大学本科(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满6年(截至博士生入学之日);
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及结业证书(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成绩及结业证明);
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已获高级职称、且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以上,或以主要作者(排名第一)发表的论文在SCIEI收录达2篇及以上。
3、三年制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7、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所不承担责任。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招生单位、委托定向单位签订委托定向培养协议;
  8、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12128-2013125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填写报名信息;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在201312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我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1)网上报名时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至少2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及学生证(首页及本学期注册页)、工作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5)同等学力报考人员,还应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材料类、物理类、化学类或机械类SCIEI收录的期刊上学术论文2篇或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身份获省、部级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
  (6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
  (7)报名费150元(邮局汇款,收款单位: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收款人:研究生部。所内考生和我所周边单位的考生,也可在报名期内将报名费直接交到我所财务,并将交款收据复印件交研究生部);
  4、我所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送准考通知。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准考通知、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到我所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个阶段。
  初试时间:20133月中旬。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和2门业务课。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进行政治理论笔试以外,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与初试科目不同的2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以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加试各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英语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有关参考资料请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考试大纲中查询;业务课命题工作由我所另行安排,有关参考书目录,将在我所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复试时间、内容和方式另行确定。
  
        六、录取及其它事项
 
  1、博士生录取原则:在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按照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政审、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我所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致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相关责任;
  4、硕博连读生的考核由我所自行安排,录取人数约占博士招生名额总数的50%原则上已招录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当年不考虑安排统考博士生的招录名额;
  52013年我所有与宁波大学等高校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具体事宜我所将在所网-招生信息栏目另行通知;
  6、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及我所网站(http://www.nimte.ac.cn)招生信息栏目查阅相关招生信息;
        7、考生来所参加考试,我所免费安排安排住宿(2/间研究生公寓)和体检;
  8、本简介如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招生规定相悖,则以上级部门的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519
  邮  编:315201
  网  址:http://www.nimte.ac.cn
  职能部门:研究生部
        联  人:杨
电  话:0574-8791112286685287
传  真:0574-87910728
E - mailyangfang@nimte.ac.cnhr@nimte.ac.cn
 
欢迎有志于我国新材料、新能源及先进制造领域研究的青年学者来所学习深造,施展才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