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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科教融合学院老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2年科教融合学院老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正式启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生源地贷款工作
鼓励同学们先去办理生源地,在生源地贷款申请不下来的情况下再来申请校园地贷款。
1.国开行生源地贷款。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在开学初报送“回执校验码”(每学年校验码不一样,一学年一报,请填报对应学年校验码)。请各位同学上交校验码回执单(回执单上请学生手写添加学号、联系电话)提交至班长处,班长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
如部分办理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只收到短信回执码,未收到纸质回执单,需另外填写《宁波大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信息填报表》(附件1)并上交。
2.小规模银行生源地贷款。针对部分同学贷款非国开行的小规模银行,学院在开学初进行统一登记报送(具体登记表会在9月发布)。
二、针对校园地贷款工作
(一)贷款对象
宁波大学在校本科学生(就读期间贷款总金额未满4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就读期间贷款总金额未满48000元)。
对于上一学年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总额超过12000元以上的本科生,以及上一学年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总额超过16000元以上的研究生,原则上建议2022年不再申请贷款。
(二)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学生为在校已建档的资助对象;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无不合格指标;
4.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本科生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不超过1门(经补考后及格的不计入);研究生就读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5.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老生四类贷款情况处理
1.正常发放:
(1)申请对象:
已申请了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合同状态为“正常”且不打算暂停贷款的老生。
(2)申请材料:
学院对其情况进行审查,统一提供本科生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不超过1门(经补考后及格的不计入)、研究生就读期间无不及格课程证明(学院盖章、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本人填写《正常放贷学院总汇表》(附件2)。
2.老生停贷:
(1)申请对象:
已申请了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合同状态为“正常”且因经济好转或贷款资格不符等原因暂停贷款的老生。
注:如贷款额度已发放完,银行会自动停贷,学生无需办理停贷。
(2)申请材料:
填写《老生停贷申请表》(附件3)和《老生停贷学院总汇表》(附件4)。
3.老生新贷:
(1)申请对象:
之前从未申请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老生或之前已申请了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合同状态为“发放完毕”且总发放金额未超过48000元的本科生、研究生。
(2)申请材料:
1.宁波大学校园地贷款老生新贷、重新放贷申请表(附件5)和《老生新贷学院汇总表》(附件6);
2.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件;
3.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执单(申请助学贷款总金额必须与回执单上一致);
4.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需信息完整且纹理清晰,照片、传真件无效);
5.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请提前到工商银行办理储蓄卡);
6.学院对其情况进行审查,统一提供本科生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不超过1门(经补考后及格的不计入)、研究生就读期间无不及格课程证明(学院盖章、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
4.重新放贷:
(1)申请对象:
贷款合同状态为“已停贷”且因家庭经济条件或贷款资格重新符合等原因重新需要申请校园地贷款的老生。
(2)申请材料:
除《老生新贷学院汇总表》(附件6)外,其余材料同老生新贷申请材料一致。同时,填写《重新放贷学院总汇表》(附件7)。
(四)贷款审批流程
学院对同学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结合同学实际情况,在相关表格上盖章签字,初审通过后递交学生资助与事务管理办公室。请在2022年8月29日前提交老生贷款四类汇总表(纸质电子均需报送)、学生相关申请材料(仅需纸质)至班级班长处,班长收集完毕后送至行南303研究生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angnan28@nimte.ac.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楠
地点:行南303
联系电话:87606082
附件:老生校园地贷款相关申报材料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信息填报表
附件2:正常放贷学院总汇表
附件3:老生停贷申请表
附件4:老生停贷学院总汇表
附件5:宁波大学校园地贷款老生新贷、重新放贷申报表及告家长书
附件6:老生新贷学院总汇表
附件7:重新放贷学院总汇表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处
科教融合学院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