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组织在所研究生年度体检的通知
日期:2011-11-10
关于组织在所研究生年度体检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根据宁波市卫生局甬人社发(2011)109号《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定于2011年11月19日组织中科院计划内在所研究生到庄市佩珍医院进行医保体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1年11月19日—8:00-10:30。
二、体检地点:宁波市佩珍医院2楼体检中心(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大道1501号)。
三、体检对象:已参加2011年度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中科院计划内在所研究生。
四、体检项目:
1、物理检查:内科,外科,眼科常规;
2、化验项目:血、尿常规、常规心电图,乙肝三系,丙氨酸氨基转移酶(GPT)。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前2天,请清淡饮食,避免暴饮暴食,禁止油腻食物,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
2、体检前,凭医保卡到2楼体检中心领取体检单和化验单,在体检单、化验单上严格准确填写学校、班级、专业、姓名、性别、学号、出生日期、家庭地址、医保号等,并粘贴好照片;
3、有任何既往病史,或正在服用某种药物,体检前请先告知医护人员;
4、请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安排,持两单有序参加体检,体检项目不分先后顺序,可以穿插进行,请注意避免遗漏;
5、体检完毕后,请将体检单交至刘玉鑫或程强处;
6、如果本年度体检发现健康状况存在问题,请按照医生的建议和指导,随诊治疗;
7、定向生的体检事宜按照定向培养协议约定办理,合培生和课题生的体检事宜由学籍所在方负责。
8、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同学,务请事先告知研究生部,以便安排二次体检事宜。本次学生体检仅作两次安排,请各位务必注意。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玉鑫、程强、黄伟
联系电话:87911122、693202、675197、642525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请全体院计划内在所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参加医保体检。
研究生部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