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融合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23

       为做好2023年科教融合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科教融合学院现将启动相关奖学金申报程序。

一、学业奖学金

(一)奖学金名额划分

       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依据相关学科性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奖细则实施加分和评定,科教融合学院作相应补充。科教融合学院总体可参评人数为396人,因学校名额尚未划拨,具体名额划拨后通知。其中,材化学院合培生按部门进行二次划拨,信息学院合培生按专业进行二次划拨。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加分和结果需在相关专业内部公示。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具备当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课程学习阶段有学位课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能参评);

(6)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成果认定

       依据《宁波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协议》及《宁波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合培生科研成果认定按照《宁波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合培生发表的成果,需同时署名宁波大学、材料所双方,如宁波大学署名第一单位,则材料所署名第二单位;如材料所署名第一单位,则宁波大学署名第二单位。同时,两种署名方式的成果在双方评奖评优、出国访学申报等环节,均按照同等业绩计算,成果互认。

(四)评定时间

       10月6日(周五)前各专业将评定结果及班级公示截图报送至助理辅导员邮箱:

       2021级:daililing@nimte.ac.cn

       2022级:gaoshuangjiao@nimte.ac.cn

二、国家奖学金

(一)申请资格

依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能申请:

(1)在C类(或人文社科二级核心期刊)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在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

(3)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4)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项;

(5)获市厅级及以上行政性或学术性等方面的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

(6)有调研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7)各学院认定的学科权威会议、竞赛、成果类奖项。

       其中(1)(2)(3)项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明人,导师应为学生本人第一指导教师;(4)(5)(6)(7)研究生应为评奖证书或佐证材料完成人中排序第一位。

       学习成绩要求: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上一学年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学位课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能参评)。三年级评定不做学习成绩要求。

(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科教融合学院可获评总人数为4,奖励标准为硕士生每人2万元。具体参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按专业划分总体可推荐参评名额如下:

(三)成果认定

       依据《宁波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协议》及《宁波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合培生科研成果认定按照《宁波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合培生发表的成果,需同时署名宁波大学、材料所双方,如宁波大学署名第一单位,则材料所署名第二单位;如材料所署名第一单位,则宁波大学署名第二单位。同时,两种署名方式的成果在双方评奖评优、出国访学申报等环节,均按照同等业绩计算,成果互认。

(四)申报流程

       1、申请阶段:即日起至926日(周二)上午1100,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宁大系统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纸质材料交至阅微楼509-5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助理辅导员邮箱:gaoshuangjiao@nimte.ac.cn

       注:逾期视为放弃评选,不再接受任何申报人的材料申报及补充。

       2、材料复核:材料收集完毕后,将于928日(周四)前公示申请人材料,接受全院同学的勘误和审查。

       3、答辩评审:学院预计将于107日(周六)召开研究生奖学金答辩评审会,由评审专家现场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打分,最终产生推荐名单。

(五)材料要求

       请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参照《附件2-评审材料制作模板》,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评审材料。相关材料命名为专业-姓名-文件名,如 材化-XXX-审批表。

       纸质材料交至阅微楼509-51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助理辅导员邮箱:gaoshuangjiao@nimte.ac.cn

(六)补充说明

1、答辩说明

       答辩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答辩形式:5min PPT汇报+3-5min提问。

       答辩内容:研究生期间的个人科研情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等,请主要围绕个人科研情况展开。

2、获评依据

       推荐参与答辩人员依据学业奖学金成绩和个人申报情况决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研究生三年级、科研成果优秀的同学。

       最终获奖人选由评审专家依据申报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统筹名额,综合考虑专业及方向差异,最终产生推荐名单,不再考虑学业奖学金成绩。

 

 

科教融合学院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