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为做好2024年科教融合学院“十佳研究生”、“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的评选工作,科教融合学院现将启动相关奖学金申报程序。
一、十佳研究生
(一)评选人数
全校评选10人,学院可推荐1人参评。
(二)参评对象
宁波大学2024届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品德修为较高,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2.自身本领过硬,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
3.事迹突出,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4月2日(周二)前)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zhangnan28@nimte.ac.cn。
候选人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荣誉资助申请-十佳研究生,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填写格式务必规范。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填写模板:宁波大学“十佳研究生”推荐申报表(模板))、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读研期间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个人高清生活照3张(人像清晰,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向上)、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
2. 学院评审(4月9日(周二)前)
(1)材料初筛
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根据申请情况,推荐人员参加答辩。
(2)现场答辩
通过初筛的候选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进行现场答辩,展示个人事迹风采。
(3)推荐流程
学院自主选拔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研究生,限推荐1人。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内公示后,报送研工部参加校级评审。
(4)材料报送
候选人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荣誉资助申请-十佳研究生,规范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后系统提交,逾期未审核,视为无推荐人选。
3.学校评审(4月下旬)
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对申报材料复核并组织终评。终评采用“人物介绍+风采展示”的形式进行现场评审。
评审流程:
(1)参评研究生可采用本人或他人协助展示事迹风采,形式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准备1分钟个人视频介绍(视频拍摄要求:形式不限,横向录制,光线充足、画面明亮,无背景杂音,人像人声清晰可辨,分辨率在720p以上)。
(2)评审委员会结合候选人申报材料和现场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选产生10名获奖学生。
4.公示发文(5月上旬)
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5.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评宁波大学“十佳研究生”荣誉的同学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深入挖掘获奖研究生先进事迹,开展系列宣传。
二、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一)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1. 评选人数
学院可推荐1项成果。
2. 申请资格
学院推荐的科研成果需符合评奖年度的“卓创”研究生科研奖励成果库评定范围。成果取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正式刊发和收录证明时间为准。用稿通知和无索引收录证明的不予认定。
3. 个人申请
系统提交(3月29日(周五)前):学生在系统提交申请,联系所内导师完成系统审核,导师需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研工评审模块进行审核。学生申报及导师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
报送材料(4月2日(周二)前):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科研成果-学生申请-候选人介绍模板》发到邮箱zhangnan28@nimte.ac.cn。
5.学院评审(4月9日(周二)前)
(1)材料初筛
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根据申请情况,推荐人员参加答辩。
(2)现场答辩
通过初筛的候选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进行现场答辩。
(3)推荐流程
学院推荐1项科研成果参评,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内公示后,报送研工部。
(二)“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
“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是宁波大学研究科研成果奖的最高奖项,每年评定不超过10人,评定名额原则上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少于2人,医学部研究生不少于1人,每人奖金3万元,获奖者授予年度研究生“科研之星”荣誉称号。
1. 评选人数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拟推荐1-2人,全校评定不超过10人。
2. 申请资格
“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申报人应为2024年在籍研究生。
所评“学术成果”必须是在宁波大学就读研究生同一学历期间(由研究生入学当年的9月1日截至当年度“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评奖通知发布前)发表的科研成果。
3. 个人申请
系统提交(3月29日(周五)前):学生在系统提交申请,联系所内导师完成系统审核,导师需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研工评审模块进行审核。学生申报及导师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
报送材料(4月2日(周二)前):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科研成果-学生申请-候选人介绍模板》发到邮箱zhangnan28@nimte.ac.cn。
4. 学院评审(4月9日(周二)前)
(1)材料初筛
对所有参评者按照宁波大学“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成果定量计分标准进行计分核算,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2)学院评审
学院推荐1-2名候选人,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院内公示后,报送研工部进行计分核算是否进入终评。
三、补充说明
实际答辩人数根据实际申请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由于可上报推荐名额较少,“十佳研究生”、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和“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的评选和推荐将统一组织。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574-87606082
联系邮箱:zhangnan28@nimte.ac.cn
附件:
附件4:宁波大学“卓越”研究生“科研之星”奖评选实施细则.docx
科教融合学院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