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流程
所属各部门:
2025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送审阶段已基本完成。为做好本届宁波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4日-12月27日(总体时间可提前)
二、答辩安排
请各答辩委员会秘书于12月11日前组织并确定本部门毕业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地点,并填写联合培养毕业生答辩安排(附件1)发送至研究生处高青青邮箱:gaoqq@nimte.ac.cn。另请于答辩会前一周在系统中完成答辩安排的录入(系统操作详见附件2),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答辩公告由研究生处统一在研究生处网站及所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各部门须严格遵守答辩会审核及张榜公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随意组织论文答辩会。
三、学位论文答辩组织
1、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长要求:
类别 |
答辩委员会组成 |
答辩时长 |
校外专家界定 |
宁波大学联合培养 |
1、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一般不少于2名并应有来自企业的专家) |
硕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
非宁大老师,非所内老师 |
建议答辩委员会成员最多不超过7人;
答辩人的导师可以旁听答辩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2、答辩秘书:
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名,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教学或科研人员担任。
3、宁波大学其他要求:
(1)各部门应在答辩会召开前3天将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及专家评阅书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若在审阅中发现问题或有重要意见时,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事先向主席提出,必要时主席可在答辩前将某些问题通知研究生,令其对论文的某些部分作必要的说明和补充。
(2)宁波大学研究生督导将对宁大合培生答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请各部门根据答辩会规模合理安排答辩场所,设置答辩委员席、研究生督导席、报告席、旁听席等明显标识(如:桌签),确保答辩过程的正规性和严肃性。
(3)宁波大学机械学院合培生需全程录音录像,各部门组织答辩时,可提前到研究生处领取录像设备,答辩结束后返还。
四、答辩材料
1、答辩前材料准备
(1)专家评阅书、学位论文修改报告
专家评阅书由研究生处统一发给学生,学生根据专家评阅书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报告,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在答辩前一并提交给答辩秘书。
(2)宁波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书(附件3)
申请人学习期间表现情况: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完成后提交。
宁波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电子版):由研究生本人自行准备,在答辩前提交答辩秘书。
答辩委员会决议(电子版):由研究生本人提前撰写,并提前提交导师修改,答辩前统一提交给答辩秘书。
(3)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汇总(纸质版)
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汇总(纸质版):学生本人填写个人信息后交至答辩秘书汇总打印(根据评委人数),答辩前提前3天到研究生处审核盖章。
(4)学位论文
答辩前,研究生根据评阅人意见对学位论文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准备不少于答辩委员人数的打印稿纸质论文(具体以答辩公告为准),保证每位打分的委员人手一份纸质论文,上交给答辩秘书。学位论文打印简装版即可(用燕尾夹夹好,不用胶装)。
(5)答辩PPT
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低于15分钟。
答辩PPT需在答辩前提交答辩秘书电子版。
(6)其他材料
其他需研究生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将在微信群内另行通知。
2、答辩后材料报送(答辩秘书):
请各位答辩秘书于答辩后3日内收集好答辩相关材料(论文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表决票汇总、答辩表决票)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高青青处(阅微楼5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oqq@nimte.ac.cn。答辩记录、答辩决议扫描电子版后上传至学校系统,请务必用打印机或正规软件扫描,要求内容完整清晰,材料将放入学生档案。
提醒:相关纸质版材料请用曲别针或长尾夹装订,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后续相关材料需拆分后扫描上传至学校系统,纳入学生电子档案。
联系人:高青青
电话:0574-86699611
研究生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