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大硕士招生
2014年硕士统考生第一批复试通知
日期:2014-03-20
一、报到时间
2014年3月26日(周三),请勿提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乘车方式:①宁波火车南站,乘坐501或541路公交车到宁波大学下车,换乘547路公交车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学生村),马路对面即是;②汽车南站,乘坐371路公交车到宁波大学下车,换乘547路公交车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学生村),马路对面即是;③乘出租车全程约需30-35元;④宁波客运中心站:乘坐523或501路公交车到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换乘547路公交车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大学学生村),马路对面即是。
三、复试分数线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对象
符合第一批复试分数线要求的我所一志愿上线考生及非一志愿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调剂考生(入选考生我所会以邮件或电话进行通知,未通知的考生请等待后续批次复试通知)。
2、复试进程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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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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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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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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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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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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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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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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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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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楼
南42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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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方
焦 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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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材料,领取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安排食宿。下午16:30考生在行政楼南421会议室集中布置考试事宜。有关表格于离所前交研究生部杨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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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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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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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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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
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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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伟
陈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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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准时在A楼前等候上车统一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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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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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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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5
B307
A3会议室
南319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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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高乐
杨 方
黄 伟
陈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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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试
候考区:B3会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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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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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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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事业部(所)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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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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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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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8:55在B305会议室集合,各事业部(所)介绍学科布局、科研进展导师队伍以及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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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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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报考
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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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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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内容
A、综合素质考核。考生作5分钟自我报告,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大学及工作期间主要课程学习情况,参加课程实验、科研工作情况、本科阶段的主要体会及录取后的学习工作思路。
B、业务能力面试。复试小组进行专业课和非专业课等方面知识的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由考生以抽签答题形式进行,在此基础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课和非专业课方面不少于3个问题的考核。其中参加材料组和化学组的考生可以抽签选择物理或化学2道试题(也可物理、化学各抽1道题)作为专业课复试内容;参加机控组的考生可以抽签选择自动化、机控或物理2道试题(也可物理、机控、自动化自由选抽2道题)作为专业课复试内容。
C、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翻译、阅读和口语交流的形式,进行专业和非专业英语水平测试。
D、所有考生抽签回答问题在规定的抽签试题中,如果考生对所抽试题有疑惑,允许有1次换题回答问题的机会。
E、身体健康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4、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100分满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分项成绩的划分:综合素质考核20%,业务能力面试5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0%。
五、招生专业与录取名额
招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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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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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的
招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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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收的
推免生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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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接收
准推免生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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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统考生录取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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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材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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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与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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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
|
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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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加工工程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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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7
|
2
|
0
|
5
|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7
|
0
|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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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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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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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
3
|
1
|
0
|
2
|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3
|
1
|
0
|
2
|
|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2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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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6
|
9
|
5
|
22
|
|
上海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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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物理与化学
|
6
|
0
|
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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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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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6
|
0
|
0
|
6
|
|
宁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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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态物理
|
5
|
0
|
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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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
|
10
|
0
|
0
|
10
|
|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6
|
0
|
0
|
6
|
|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
2
|
0
|
0
|
2
|
|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
2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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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
|
0
|
0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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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报志愿
所有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均须重新确认研究方向和导师的选报意愿,明确是否愿意报考(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是否愿意调剂为上海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生或宁波大学联合培养生;报考学术型硕士生须明确是否申请硕博连读。
参加本次复试的一志愿报考其他高校的调剂考生,通过复试并确认调剂为合培生者,其学籍单位为上海科技大学或宁波大学,报考专业按照合培生的招生专业予以确认;一志愿报考单位为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的考生,通过复试并确认调剂为合培生者,其学籍单位为上海科技大学或宁波大学,报考专业按照合培生的招生专业予以确认。所有合培生均须签订合培生录取协议。
七、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体检、政审以及本人志愿和专业需求情况,实行双向选择、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八、材料审核
1、考生来所报到时须提交:
①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
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首页及注册页复印件(须本学期注册有效);
④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
⑥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⑨其他能证明个人科研成绩或潜能的材料。
2、考生来所报到时须填写《硕士生报考志愿表》。
九、其它事项
1、本次复试按照现有招生名额1:1.5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准考证到研究生部报到并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报考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材料不全、信息虚假或与原单位纠纷等原因造成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致使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复试考生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以及考试科目情况,务必于3月23日17:00前以署名邮件方式正式告知是否来所复试。报考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工程的考生参加材料组的复试;报考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化学工程的考生参加化学组复试;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的考生参加机械控制组复试。
4、每位考生参加综合素质考核、业务能力面试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的综合时间为15-20分钟。
5、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对本类考生不另行制定复试录取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主要面向社会需求培养应用型、技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但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正常参加硕士毕业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考试。学生毕业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
6、联合培养硕士生学籍所在单位为上海科技大学或宁波大学,其学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工作由上海科技大学或宁波大学负责,我所配合管理。本类学生第1学年主要在相关高校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享受相关高校在学研究生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第2、3学年主要在我所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享受我所在学研究生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
7、复试期间为考生免费提供住宿,免费安排入学体检,凭票按火车(汽车)硬座标准报销单程路费。
8、所有达到国家线而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未能录取的考生请尽早联系调剂单位,我们将按照接收单位的调剂接收函和考生自愿调剂书面申请协助调剂,正式调剂工作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即2014年4月1日-5月5日)进行。
9、部分复试过线考生,因名额有限未能进入第一批录取名单,如本人愿意可直接转为我所与上海科技大学或我所与宁波大学的合培硕士生,无须参加第二批合培生复试。
10、我所将通过所网通知、短信平台和邮件系统及时向考生通报招考有关信息,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耽误复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11、复试期间的考务车辆保障和后勤保障工作请综合办公室、物业部门予以安排。
12、凡是对上述安排不认可者,或者不能按时报到者,或者报到时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放弃复试。
13、第二批复试通知会在26日左右公布,请届时关注我所网站相关通知。
十、联系方式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
职能部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邮 编:315201
联系人:杨 方 戴高乐 电 话:0574-87911122
招生投诉监督电话:0574-87912632、86685287 传 真:0574-87910728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单佳平 郑芳
电 话:0574-87600226 87609136
宁波材料所研究生部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