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各位老师、同学:
为做好2025年科教融合学院研究生荣誉奖项评选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坚持不同年级分别评定的分层分类原则。
二、奖项类别、条件及名额
三好研究生获奖比例为10%,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比例为3%。我院本年度三好研究生名额45人,优秀研究生干部13人。
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流动名额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评议决定,各班流动名额候选人可推荐1人。
三好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同一学年原则上不可兼得。
三、评选条件
评奖范围涉及2023级、2024级研究生。
1、三好研究生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优秀研究生干部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届以上(含一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5)获评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评定条件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及附件《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细则》。
四、材料上报及要求
(1)《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
(2)《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电子版材料以“奖项-申请人姓名-班级”命名。
五、评定流程
(1)三好研究生评定:班级根据学生个人申请情况和学业奖学金赋分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推荐并公示(班级评定)。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班级根据学生个人申请情况,班级组织评定小组评审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结果,其中参与流动名额评选的人选应在班级内公示参评名单。
班级评审结束后将三好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结果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流动名额参评人选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学院。同时,请班级候选人在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荣誉/资助申请模块根据班级公示结果提交线上系统申请。
六、补充说明
1、所有材料均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根据奖项申请条件和要求,进行评定排序,完成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推荐。
2、请各班在10月21日(周二)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班级公示截图提交至助理辅导员邮箱liyan@nimte.ac.cn,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处阅微楼511办公室。
3、请各位同学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有虚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联系人:张楠
电话:0574-87606082
邮箱:zhangnan28@nimte.ac.cn
科教融合学院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电子+纸质.doc
附件2-三好、优干: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学院推荐汇总表-电子.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