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春季毕业宁波大学材化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0-21

所属各科研部门:

宁波大学2025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加强学位论文质量规范及学风建设,保障毕业阶段各项事务顺利推进。现将宁波大学材化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相关通知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名单

详见附件1-2026届春季毕业宁波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申请名单。

二、时间节点:

1、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及格式检测报告:

11月6日(周四)14:00前学生在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提交学位论文及格式检测报告,该时间节点前提交的论文将用于预查重。

请导师在本环节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导师可通过系统下载查看学位论文,有问题可退回给学生修改,此节点前学生可多次上传附件覆盖更新。

2、预查重:

本次学院将统一安排预查重,学院预查重完成后会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学生。至学院审核前(11月13日(周五)14:00),学生可根据预查重结果再次修改论文并提交系统,最终提交的学位论文须是经导师审核确认的送审稿。

3、导师审核

11月13日(周五)14:00前,在此节点前请导师务必在宁大系统完成审核。

4、学院审核及正式查重(即系统关闭)

11月13日(周五)14:00

此节点为提交功能关闭时间,时间截止后学生无法再修改已上传的所有信息和附件。系统关闭后学院进行最终查重,查重通过后确认最终送审名单。

5、录入评语:

导师须在学生答辩前登录宁大系统录入学术评语。

6、学位论文评阅:

查重通过后-答辩前

7、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

评阅完成后-2月28日

由于各学校学生所需答辩材料及要求不同,建议各实验室按学生学籍高校类别分场次或同场次不同时段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答辩秘书在答辩前一周录入系统,经宁大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须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完成答辩结果的录入。

三、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内容要求:

学位论文送审稿须是经导师审核确认的最终稿,提交至系统的学位论文为盲审版本,论文中不得出现研究生及导师的中英文姓名等相关信息(可用***替代),不提交封面及致谢部分,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须隐去作者相关信息

研究生本人必须仔细核实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是否准确无误,因学位论文误传或未正确上传所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2、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1)格式要求:详见附件6-宁波大学学位论文写作格式规范。

(2)格式检测方法:

网址:https://nbu.lun51.com/yjs

帐号:学号

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3、学位论文审核标准

详见附件2-宁波大学学位论文审核标准(专硕)。

名称

备注

学位类型

权重

选题与综述

【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理论意义、实用价值;对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国内外发展状况和学术动态的了解程度。

专硕

20

创新性及论文价值

【自然科学类】: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新思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论文成果对本领域及相关专业产生的影响和作用。

专硕

35

科研能力与基础知识

论文所体现理论基础的扎实程度;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专门知识的系统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硕

30

论文规范性

论文结构的严谨性,逻辑的严密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书写格式、图表及文献引用的规范性。

专硕

15

论文总体评价

论文质量综合评价。

专硕

10

 

4.宁波大学信息学院合培生的学位论文提交、查重和送审的时间节点由学院确定,待学院确定后将另行通知,往年信息学院(计算机技术)答辩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完成。

四、宁波大学系统操作

操作方式:具体流程详见附件5-宁波大学学位申请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醒:

教育部自 2019 年起大力强调保障研究生论文质量、加大抽检力度。宁波大学自2025年起,提高了送审要求,论文送审专家限定为为985/211高校,且论文抽检力度加大,联合培养生抽检比例较高。论文抽检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合作单位的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的学位授予权,也将严重影响与合培单位的持续合作关系,导师也将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请各位老师务必引起足够重视!

 

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21日

2026届春季宁波大学材化学院联合培养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