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各位老师、同学:
为做好科教融合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根据《宁波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宁大政〔2024〕84号)相关规定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名额分配
本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两类。我院材料与化工专业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为40人,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为9人。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宁波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且须能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学业成绩和科研能力突出,获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或国家奖学金1次及以上(不含新生入学当年获评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基础上产生,同时须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的“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荣誉1次及以上。
4.同等情况下,优先评选符合以下条件学生:
(1)各科学习成绩原则上均达到70分及以上,若课程采用等级制,则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2)在研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一篇三区文章。分区信息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中的期刊不予认可。
三、评选原则
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原则,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程序公开和评选结果公开,并进行学院公示。
四、评选程序和日程
(一)学生申报。12月5日(周五)前,学生根据个人条件、学院制定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向班级提出申请。
(二)班级初审。班级组建民主评审小组(一般5-7人为宜,小组成员需班级内提前公示),于12月7日(周日)前完成学生提交的材料的初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并上报班级初审后的材料。
(三)学院复核。学院对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核,于12月10日(周三)前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班。
(四)班级评议公示。班级民主评审小组打分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名单排序。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排序名单产生后,须在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公示结束后,上报推荐材料。(12月14日(周日)前完成)
(五)省级优秀毕业生评议。学院统一组织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答辩。评审小组组员为各研究生毕业班班委代表、助理辅导员及辅导员。答辩人从科研成果、学习成绩、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进行简单陈述,陈述时间为3-4分钟。(12月17日(周三)前完成)
(六)学院评审公示。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核。(12月19日(周五)前完成)
注:材料与化工专业按此流程执行,机械、计算机技术专业按机械及信息学院要求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个人材料提交要求:
请满足申请条件的候选人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至班长处,电子版材料命名为:班级-姓名-文件名,如23材化合培4班-张三-校优-宁波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1)学生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
(2)佐证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含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文章首页、收录证明、期刊分区截图等)
(3)学院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一份
注:同时申请校优和省优的,佐证材料需准备两份。所有佐证材料当中获奖证书放在最前。
2.科研成果佐证材料提交要求:
(1)已有收录证明:文章首页+收录证明+中科院分区升级版期刊分区截图
(2)暂无收录证明:文章首页+ JCR影响因子证明+中科院分区升级版期刊分区截图+网络首发截图(如有,没有网络首发的用接收函或接收邮件代替,需导师签字确认)
分区查询网站(使用2025年升级版):https://www.fenqubiao.com/
宁大图书馆证明开具:https://chaxin.nbu.edu.cn/index.php?action=index-service-retrieval&qy=2
注:收录证明可在班级评选前补交。期刊已接收未网络首发的,接收函/接收邮件等佐证材料需导师签字审核。
3.获奖证书佐证材料提交要求:
宁波大学学业奖学金、荣誉奖、成绩单证明等,请在风华宁大APP-云证明上自行下载打印。获国家奖学金的,请使用附件4-1。如有其他情况尚未领到荣誉证书的,请至研究生处开具证明。
注:风华宁大APP云证明下载证书方式详见附件4-2。
4.班级材料提交要求:
各班级电子版材料12月7日(周日)前发送至助理辅导员邮箱:liyan@nimte.ac.cn,相关材料命名为班级-文件名,如23材化合培4班-校优,纸质材料12月15日(周一)前提交至阅微楼511办公室。
注:学生纸质省优、校优申请材料,请按汇总表中的顺序(该顺序应为班级推荐顺序)依次放置。
5.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毕业前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证书。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574-87606082
科教融合学院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