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春季毕业宁波大学材化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2-08

所属各科研部门:

2026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送审阶段已基本完成。为做好本届宁波大学材化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若各合培高校学位办有后续通知要求,则依据合培高校学位办最新规定执行。

一、时间安排

评阅完成后-1231

二、答辩要求

答辩委员会秘书须于答辩前至少一周组织确定本部门合培毕业生的答辩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并填写联合培养毕业生答辩安排(附件1)发送至研究生处高青青邮箱:gaoqq@nimte.ac.cn。

答辩委员会秘书须于答辩会前至少3天在各合培高校的系统中完成答辩安排的录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宁大系统录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如答辩委员会专家有变更(更换、增加或减少),则需答辩前至少提前三天(72小时)重新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委员会专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否则答辩将作无效(答辩安排宁波大学研究生督导都会直接从系统中查看)。不得以任何理由临时调整答辩专家,否则答辩将作无效。

答辩采取线下进行的方式。(答辩人、答辩委员会专家及答辩秘书均须线下)

各学院系统审核通过后,答辩委员会秘书须于答辩前至少3日携带答辩表决票至研究生处审核盖章,未盖章的表决票投票无效,且需要重新组织答辩。

答辩委员会秘书请于答辩前至少3日打印答辩安排并在各楼宇显著位置张榜公示

各科研部门须严格遵守答辩会审核及张榜公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随意组织论文答辩会。

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充分重视学位论文写作和修改定稿工作,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各位毕业生必须根据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学位论文,提请导师审阅。

各答辩组需将答辩研究生的实验记录本汇总放答辩现场,供答辩委员会委员抽查审核。研究生论文答辩内容需包括课程修读情况,开题、中期、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情况以及学位论文中相关实验原始记录使用说明及审核情况。

三、答辩组织

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长要求(附件4)

类别

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时长

校外专家界定

宁大材化学院、机械学院合培生
(材化、机械专业)

1、由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一般不少于2名并应有来自相关行业的企业专家);

2、主席由具有教授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担任;

3、答辩人的校内及所内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硕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非宁大老师,非所内老师

1、请务必注意不同学籍高校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答辩时长和校外专家界定要求的不同;

2、建议答辩委员会成员最多不超过7人;

3、答辩人校内及所内导师可以旁听答辩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2、答辩秘书:

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名,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教学或科研人员担任。负责答辩准备、记录和填写答辩情况、系统提交答辩结果等事宜。

3、其他要求:

各答辩组需将答辩研究生的实验记录本汇总放答辩现场,供答辩委员会委员抽查审核。研究生论文答辩内容还需包括课程修读情况,开题、中期、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情况以及学位论文中相关实验原始记录使用说明及审核情况。

  • 宁波大学

(1)各实验室/中心应在答辩会召开前3天将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及专家评阅书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若在审阅中发现问题或有重要意见时,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事先向主席提出,必要时主席可在答辩前将某些问题通知研究生,令其对论文的某些部分作必要的说明和补充。

(2)宁波大学研究生督导将对宁大合培生答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请各部门根据答辩会规模合理安排答辩场所,设置答辩委员席、研究生督导席、报告席、旁听席等明显标识(如:桌签),确保答辩过程的正规性和严肃性。

四、答辩材料

一)答辩前准备材料

1、宁波大学

1)专家评阅书、学位论文修改报告:

专家评阅书学生可从系统中导出,研究生据此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清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在答辩前一并提交给答辩秘书。

2)《宁波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书》:

申请人学习期间表现情况: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后提交至研究生处盖章。

宁波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电子版):由研究生本人自行准备,无需盖章,在答辩前提交答辩秘书。

答辩委员会决议(电子版):由研究生本人提前撰写,并提前提交导师修改,答辩前统一提交给答辩秘书。

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汇总(纸质版):学生本人填写个人信息后交至答辩秘书汇总打印(答辩表决票打印份数=答辩委员会专家数),提前3天到研究生处审核盖章。

3)实验记录本:由研究生本人准备,答辩前提交给答辩秘书。

4)学位论文:

答辩前,研究生根据评阅人意见对学位论文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准备不少于答辩委员人数的打印稿纸质论文(具体以答辩公告为准),保证每位打分的委员人手一份纸质论文,上交给答辩秘书。学位论文打印简装版即可(用燕尾夹夹好,不用胶装)。

5)答辩PPT:答辩PPT需在答辩前提交答辩秘书电子版。

其他需研究生提交的材料及详细要求,将在班级群内另行通知。

二)答辩后3日内提交材料

1、答辩秘书

1)答辩决议、答辩记录扫描电子版录入学校系统,纳入学生电子档案(请务必用打印机或正规软件扫描,要求内容完整清晰);

(2)答辩纸质版材料(签字后)、电子版材料(包括答辩材料扫描件、录音、录像文件)分发给学生,由学生交至研究生处;

(3)归还设备、桌签至研究生处;

4)所内专家劳务费发放表和最终版答辩安排(宁大合培);

(5)所外专家劳务费发放请答辩秘书自行报销(发放标准参考内网财务通知)。

2、材料提交清单(纸质版、电子版)

宁波大学:

(1)论文答辩记录(答辩秘书签字、纸质版一式1份);

(2)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纸质版一式1份);

(3)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打印份数=答辩委员会专家数);

(4)答辩表决票汇总(纸质版一式1份);

 

提醒:相关材料请用曲别针或长尾夹装订,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后续相关材料需拆分后扫描上传至学校系统,纳入学生电子档案。

具体答辩环节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整合清单详见附件6。

联系人:

高青青

邮箱:gaoqq@nimte.ac.cn

电话:0574-86699611

以上安排,请各科研部门、导师和研究生抓紧办理,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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