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院属各科研部门:
为了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资源、地质、地球物理、生态、大气、海洋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国科大计划资助中国籍博士研究生赴发展中国家科教机构考察访问、合作研究和学习(以下简称“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计划内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发展中国家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6—12个月。期满后,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访学期最多至18个月,但相关费用须自行解决。
二、申报原则和条件
选派对象为中国籍环境、资源、地质、地球物理、生态、大气、海洋等学科领域的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将获得优先考虑。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一)系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应已转为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三)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
(四)外语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研究机构)的要求;
(五)申请时应已获得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或书面接收意向。
三、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国科大获得如下资助:
1. 第一年访学期间生活费(资助标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由国科大财务处按季度折合成人民币发放至访学人员本人建行卡账户);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四、申报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培养单位许可、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
1、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申请表》(附件)及补充材料于5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部。电子版申请材料(含补充材料)请于5月19日下班前发送至daigaole@nimte.ac.cn。研究生部汇总材料后,将交送至国科大国际合作处,国际合作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1.《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申请表》(附件)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
(2)“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指申请人拟申请的外方单位。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署名单位是否有中国科学院大学;
2. 补充材料包含:
(1)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单或同等英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2)外方邀请信或接收意向书;
(备注:内容须包括邀请人的姓名、单位、访问目的、被邀请人的姓名、到访日期、停留时间、以及费用负担等情况。邀请信须有邀请人的手书签名。)
(3)在学期间发表文章的首页(含摘要)或录用函、专利证明书等;
(4)获奖证书扫描件。
六、派遣
被录取的访学人员原则上应在录取后的半年内排出,访学人员自行办理护照、签证,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访学人员按照中科院公派留学人员进行管理,出境前培养单位与外方导师之间签订联合培养的书面协议。
访学人员抵达访学目的地国后,应及时购买医疗保险。访学人员出境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本人护照首页及签证页扫描件,发送至国际合作处和研究生部,报告境外学习报到情况。逾期未办理该事项者,当月生活费暂缓方法。
访学期间,访学人员在征得访学接受单位和双方导师的同意后,可利用假期回国休假或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回国期间,生活费照常发放,国际旅费自行解决。
访学人员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到国际合作处办理报到和核销手续。办理核销手续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和单据:
1、《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录取通知》复印件。
2、附有签证等出入境记录信息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行程单和登机牌原件。
4、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访学报告。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部。
联 系 人:戴高乐
联系电话:86685287
电子邮件:daigaole@nimte.ac.cn
研究生部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