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通知
各位毕业生及毕业生导师、各部门辅导员:
为确保2015年夏季研究生毕业工作有序进行,现将全所毕业研究生(含合培生)毕业离所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典礼
定于2015年6月15日上午9点在行政楼一楼报告厅举行全所毕业典礼,要求全体毕业生按照研究生部、研究生会的统一安排,认真参加各项毕业典礼准备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
二、离所日期
2015年6月17日至6月30日为毕业生离所日期。在此期间,毕业生可凭离所转单到研究生部领取派遣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办理户籍、档案和组织关系的转递手续。
所有毕业生原则上均须在6月30日前清退研究生公寓入住手续;7月1日—7月15日因故须继续入住者,须在研究生部统一续办入住手续;7月15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安排毕业生入住事宜。
三、工作交接
毕业生在离所之前要办好各项工作交接。如实验资料、数据整理、毕业论文、仪器设备、经费使用等工作交接和资料归档。与此同时,所有毕业生离所之前须办妥个人全部毕业档案事宜,如毕业登记表、论文答辩材料,以及相关的毕业信息登记等。
四、其它事宜
1、在全所尚未举行毕业典礼之前,毕业生原则上不准离开现行的工作、学习岗位;在未办清离所手续之前,原则上不能离所。未经同意,擅自离所,后果自负。
个别特殊情况,须经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部门审核,并明确离所事宜委托办理人,否则,不予办理离所手续。
2、已经去就业单位实习的毕业生务必于6月14日前回所参加毕业典礼。
3、务请各科研部门辅导员于6月14日上午,以邮件方式报告所在部门毕业生在所情况。
以上情况,特此告知。请各位毕业生认真实施,请各位毕业生导师和部门辅导员配合做好毕业生的各项工作。
附件:
研究生部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