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院属各科研部门:
我所2017年夏季将有30名中科大纳米学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合培硕士生(以下简称:合培生)毕业。现将合培生毕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培生毕业要求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纳米学院工程硕士过程管理与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文件(2014年7月颁布)规定,纳米学院合培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基本要求:有至少1篇一作的SCI或EI文章,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的文章;或至少1篇公开或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对于做应用产品开发的需要有相关应用单位的应用证明(此条需获得导师的签字认证,且不能提前答辩)。各实习/合培单位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规定工程硕士发表学术论文数量。同时,我所与中科大纳米学院、合培生签署的三方协议规定:合培生在联合培养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署名顺序依据所承担的研究课题单位属性排序,合培生排名视其对成果的贡献大小而定。
二、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拟申请学位的合培生应在中科大纳米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参见中科大研究生院相关通知),经由论文指导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论文。论文格式请严格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模板》(标准格式请到中科大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执行。合培生毕业论文以中科大纳米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宁波材料所为论文完成单位(合培生须在论文封面予以注明)。
三、申请学位及论文评审
学位申请、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严格按照中科大纳米学院要求及时间节点进行,具体以中科大纳米学院通知为准,请合培生留意查阅。合培生参加由中科大纳米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地点在纳米学院。宁波材料所导师参加中科大纳米学院组织的论文答辩工作。合培生论文送审以及论文答辩费用由学籍学校承担。
四、合培生就业和离校工作
毕业合培生应按照中科大纳米学院要求,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时落实就业签约工作,参加学籍学校毕业生晚会、毕业生典礼合影、毕业生党员教育大会等活动,按照时间节点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户籍迁移证等,如有任何疑问,请打电话向学院咨询。
毕业合培生需提交1000字左右的毕业感想,并配置相应的个人工作、学习照片,于2017年5月10日前提交至材料所研究生部。毕业感想可回顾研究生经历,发表科研感想,感谢师生情谊,表达同学友谊,展望未来旅程等……以此铭记那些令人感动的真情瞬间、抒发毕业生感恩母校的美好情怀、唱响合培生未来人生的青春旋律。
五、各学院工作联系人
学 院 |
联系老师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纳米学院 |
李小莉(学位、论文答辩) |
0512-87161360 |
sunlxl@ustc.edu.cn |
纳米学院 |
杭臣臣(就业) |
0512-87161351 |
hangcc@ustc.edu.cn |
材料所研究生部 |
陈益林 |
0574-87911122 |
chenyl@nimte.ac.cn |
六、其它事宜
1、请合培生论文指导教师认真做好合培生的论文审核,及时督促提醒合培生按照中科大纳米学院毕业要求,圆满完成各项论文工作和相关的业务数据、资料等交接工作。
2、合培生参加中科大纳米学院组织的学位授予仪式,同时参加宁波材料所的相关毕业活动,颁发中科大纳米学院/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证书。
3、合培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其学位论文答辩的全部资料交中科大纳米学院,备份存材料所研究生部;有关在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的原始实验记录及其载体交材料所论文指导教师课题组保管;与此同时,向材料所研究生部提交合培生毕业登记表,于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相应的离所手续。合培生在材料所的相关材料由材料所研究生部统一归纳其个人档案和研究生部文书档案。
附件:
研究生部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