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部门:
2024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送审阶段已基本完成。为做好本届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工大及宁大各学院暂未出答辩通知,通知参照去年要求执行,若有改动,请按照各学院今年最新通知为准)
一、时间安排
5月6日-5月24日 (总体时间可提前)
(各部门自行决定是否和国科大毕业生安排在同一天答辩,若为同一天,请参考国科大答辩时间)
二、答辩安排
请各答辩委员会秘书于5月3日前组织确定本部门毕业生的答辩地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并按照答辩安排模板(附件1)将联合培养毕业生答辩安排汇总情况发至研究生处忻唯邮箱:xinwei@nimte.ac.cn。答辩安排需在答辩会前3天在系统中完成答辩安排的录入(宁大和浙工大系统录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3,两个高校操作系统相似)。
答辩公告由研究生处统一在研究生处网站及所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答辩会审核及张榜公布制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随意组织论文答辩会。
三、学位论文答辩组织
- 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长要求(附件4):
类别 |
答辩委员会组成 |
答辩时长 |
校外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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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大博士 |
1、由5名以上正高职称专家组成(由实验室/二级所统一组织),其中至少2名应为材料所以外的同行专家 2、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博士专业学位应包含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 3、答辩人的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
不少于90分钟,一般博士生汇报不少于45分钟 |
非所内老师 |
国科大硕士 |
1、由3名以上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应为材料所以外的同行专家 2、硕士专业学位应包含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2024年夏季执行) 3、答辩人的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
不少于40分钟,硕士生汇报不少于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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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材化学院、机械学院合培生 |
1、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一般不少于2名并应有来自企业的专家) 3、答辩人的校内及所内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
硕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
非宁大老师,非所内老师 |
宁大信息学院合培生 |
1、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一般不少于2名并应有来自企业的专家)。 (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回宁大答辩,并邀请所里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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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工大材料、化工学院合培生 |
1、由不少于3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所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所外专家不少于1人,硕导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4、答辩人的校内及所内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
硕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
非浙工大老师,非所内老师 |
浙工大机械学院合培生 |
1、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博士导师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所外专家不少于1人,至少半数以上成员为硕士生导师,三分之二以上为副高) 2、答辩委员会人数为奇数。 3、至少有1位专业相关行业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职务的专家。 4、主席应为具有正高职称的硕导或博导。 |
备注:
(1)请务必注意不同学籍高校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答辩时长和校外专家界定要求的不同;
(2)建议答辩委员会成员最多不超过7人;
(3)答辩人的导师可以旁听答辩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4)由于各学校学生所需答辩材料及要求不同,请各部门按学生学籍高校类别及申请学位类别,分场次或同场次不同时段组织答辩。
2、答辩秘书:
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名,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教学或科研人员担任。
3、宁波大学其他要求:
(1)各部门应在答辩会召开前3天将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及专家评阅书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若在审阅中发现问题或有重要意见时,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事先向主席提出,必要时主席可在答辩前将某些问题通知研究生,令其对论文的某些部分作必要的说明和补充。
(2)宁波大学研究生督导将对宁大合培生答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请各部门根据答辩会规模合理安排答辩场所,设置答辩委员席、研究生督导席、报告席、旁听席等明显标识(如:桌签),确保答辩过程的正规性和严肃性。
(3)宁波大学信息学院合培生需全程录音录像,各部门组织答辩时,可提前到研究生处领取录像设备,答辩结束后返还。
(4)宁大信息学院合培生答辩过程中不得体现导师的任何信息。
4、浙江工业大学其他要求:
今年新增要求,浙工大联培生校外答辩均需要全程录音录像(完整答辩流程)。
浙工大合培生答辩,需邀请校内导师列席参加,线上或线下形式均可(答辩人的校内及所内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1)机械学院:答辩前(具体时间由机械学院通知),学术成果还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导师同意其参加答辩的,需提交无成果答辩申请表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大组答辩;送审出现特殊情况的学生(有1个C或者平均分低于75分),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大组答辩。大组答辩在工大校内进行。
(2)化工学院:答辩前,(具体时间由化工学院通知)学术成果还未达到学院要求的学生,自行返校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统一集中答辩。
(3)材料学院:答辩前,(具体时间由材料学院通知)学术成果还未达到学院要求的学生,可申请答辩,但须由学院审核通过后,自行返校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统一集中答辩。
四、答辩材料
宁波大学:
1、答辩前准备材料
(1)专家评阅书、学位论文修改清单
专家评阅书由研究生处统一发给学生,研究生据此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清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在答辩前一并提交给答辩秘书。
(2)《宁波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申请书》:
申请人学习期间表现情况: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班长统一收齐后提交至研究生处盖章。
答辩决议(电子版):由研究生本人提前撰写,并提前提交导师修改,答辩前统一提交给答辩秘书。
答辩情况记录表、答辩决议:由研究生本人自行准备,无需盖章,在答辩前提交答辩秘书。
(3)其他材料
答辩表决票、答辩表决票汇总:学生本人填写个人信息后交至答辩秘书汇总打印(根据评委人数),提前3天到研究生处审核盖章。
其他需研究生提交的材料及详细要求,将在班级群内另行通知。
2、材料报送:
烦请各位答辩秘书于答辩后3日内收集好答辩相关材料纸质版(论文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表决票汇总、答辩表决票)提交至研究生处忻唯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wei@nimte.ac.cn。答辩记录、答辩决议扫描电子版后上传至学校系统。
提醒:相关材料请用曲别针或长尾夹装订,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后续相关材料需拆分后扫描上传至学校系统,纳入学生电子档案。
浙江工业大学:
1、硕士学位申请表(单面打印,一式两份):
基本情况:由研究生本人提前填写
答辩决议(电子版):由研究生本人提前撰写,提前提交导师修改,答辩前提交答辩秘书。
答辩表决票:学生本人填写个人信息后交至答辩秘书汇总打印(根据评委人数),提前3天到研究生处审核盖章。
2、材料报送:
烦请各位答辩秘书于答辩后3日内收集好答辩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处忻唯,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inwei@nimte.ac.cn
须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包括:
(1)《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份;
(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根据答辩委员会人数确定份数);
(3)《硕士学位申请表(完成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页及主席签字)》2份。
答辩记录、答辩决议扫描电子版后上传至学校系统。
提醒:相关材料请用曲别针或长尾夹装订,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后续相关材料需拆分后扫描上传至学校系统,纳入学生电子档案。
3、答辩材料清单:
相关研究生需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所在学院提交材料,详细要求及清单,将在班级群内另行通知。
具体答辩环节及所需材料整合清单详见附件6。
联系人:
忻 唯(宁大、浙工大合培)
xinwei@nimte.ac.cn
0574-86699611
以上安排,请各科研部门、导师和研究生抓紧办理,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24年4月29日